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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解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——餐饮服务篇

图解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——餐饮服务篇

为保障四川省中小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,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对餐饮服务环节提出明确要求。以下通过图解方式,帮助学校、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家长直观理解相关规定:

一、餐饮服务基本要求

• 学校食堂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严禁无证经营。

• 餐饮服务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,定期接受培训。

• 食品原料采购须索证索票,建立可追溯台账。

二、食品加工与贮存规范

•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。

• 烹饪过程需烧熟煮透,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。

• 冷藏设备温度控制在0-4℃,冷冻温度低于-18℃。

三、餐具消毒与环境卫生

• 餐具须彻底清洗消毒,提倡使用热力消毒法。

• 厨房每日清洁,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消毒。

• 垃圾及时清理,防止蚊蝇滋生。

四、食品安全监督与应急

• 学校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,落实每日检查。

• 建立陪餐制度,校领导每周至少陪餐一次。

•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。

五、违规处理措施

• 对不符合标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,责令限期整改。

•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• 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通过以上图解要点,各方可清晰掌握餐饮服务核心要求,共同守护校园舌尖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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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8 03:35:25